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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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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有关文件规定,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遵循以考生为本、减少或杜绝人员聚集、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的原则,为提高复试质量,选拔合格生源,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所领导担任,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包括:

1. 根据研究所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 审核研究所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组织开展对全部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纪律要求等专题培训;

3. 确定研究所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 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做好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

5. 负责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复试工作小组

研究所按一级学科成立生物学、环境学、农业管理三个复试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三)招生工作监督组

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纪检负责人担任,监督组成员由无当年招生计划的导师代表,纪检专员等组长,全面指导和监督本所复试工作,受理考生投诉。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暂定农业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4月3日-4月4日,其他专业复试时间为4月10日-4月12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为保证复试质量,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复试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

(三)复试分数线

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一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标准、且总分满足我所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名称

1

821013141399942

武潇雯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2

821013410795705

赵泽鹏

农业管理

3

821013410178668

马腾

农业管理

(五)复试基本程序

根据本所实际情况,我所非调剂专业提前复试,调剂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现场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1. 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根据研究所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研究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复印件。

2. 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现场复试

复试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考生侧重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等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由研究所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五天通知考生,以便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测试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现场笔试。

(3)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调剂工作

根据我所实际情况,2023年我所拟招收微生物学(071005)、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环境工程(083002)、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3)、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此专业调剂生需具有生物学或环境学背景)适量调剂生。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所有院内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五、录取工作

(一)“五不录保护”。1.对于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5.同等学力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研究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三)预录取。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五点要求。1.材料寄送。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拟录取研究所科研处,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2.“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3.“非全日制报考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5.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采取复试期间统一组织考生体检的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应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为避免漏项,请各位考生统一使用附件2的体检表。

七、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研究所将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本单位考生接待电话:028-85260330

本单位纪委监察举报电话:028-85230685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九、研究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3号

联系人:邱老师 028-85260330

邮箱:biogaskyc@caas.cn

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2:北京市2023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3: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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