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做好2013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13〕38号)的有关精神,为提高复试质量,选拔合格生源,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并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果,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复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
组 长:李 谦
副组长:邓 宇
成 员:胡国全、陈文平(纪检) 、张 敏
2.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邓 宇
副组长:邓良伟
成 员:张 辉、梅自力、胡启春、施国中、何明雄、龙 燕、邱 坤
负责:
(1) 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2) 组织命制复试题目,负责复试题目的保密工作;
(3) 实施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3.复试工作制度
(1) 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所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为配合研究生院做好监督和巡视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院本所的复试时间;
(3) 信息公布制度。在本所的网站上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和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培训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集中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复试具体安排和工作环节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本所今年招生分数线按照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标准、且总分满足我所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对于调剂生,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
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 |
理学 |
315 |
50 |
90 |
工学 |
310 |
45 |
80 |
2. 复试的内容及复试办法
(1) 复试的内容
复试原则上不指定参考书,以大学本科教材为主要参考资料,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的整体把握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包含一定分值的专业外语笔试内容,占复试成绩的5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英语测试(主要为听力和口语,占复试成绩的20%) :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英语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事件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
(2)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9日
复试地点: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2013年4月7日
全天报到,地点:所办公大楼科研开发处(411房间)
由科研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以备上交。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网上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红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⑧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013年4月8日
上午: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下午:专业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工程类 环境工程 理学 微生物学
考试地点:所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2013年4月9日
上午: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考生的作答情况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五、调剂程序
1.调剂要求
①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拟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统考科目相同,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②单科成绩要高于2012年国家复试分数线5分以上,总分要高于国家分数线10分数上;③“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理工科大学毕业的本科生,且一志愿报考单位为“211工程”院校及中科院系统的考生优先。
2.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到我所的外校考生须按规定到中国农业科学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并进行登记,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后,按考生调剂意愿推荐至我所。复试开始后,考生须按规定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写相关内容。
未在招生办公室备案的院外调剂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六、录取原则
①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差额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②复试成绩加权后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③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对因招生计划有限无法录取或安排复试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进行调剂。
有关复试和拟录取信息将在中国沼气网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委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可直接向科研处或纪委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科研处电话:028-85260330
纪委监察室电话:028-85230685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010-62162692
沼气科学研究所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