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经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9年我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2019年5月6日全天
上午:考生报到、体检,专业知识考核
下午:专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以及综合面试
二、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包括考生学术潜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科研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三、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口语及听力占20%;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面试占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地点: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四、录取原则
1.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5:5,复试结束后,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50%)和复试(占5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按照专业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差额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加权后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五、学生资格审查
来报到前,各位考生请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为不同老师,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3.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在读证明(本单位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封面及内容页复印件即可);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6.往届生许提供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必须与原件大小一致,头像清晰);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500-3000字);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10.一张1寸免冠照(体检表用)。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六、体格检查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先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在5月6日,体检当日不吃早饭,以便抽取饿血。根据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对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患者将不予录取。
七、复试名单: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陈茂 |
821019100190305 |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委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可直接向科研处或纪委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科研开发处电话:028-85260330
纪委监察室电话:028-85230685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010-82106766
九、报到地址: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C座科研开发处1-03房间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3号(邮编:610041)
电 话: 028-85260330,028-85260445
联系人:黄忱忱,张敏
乘车路线:
火车北站至沼气所:成都火车北站出口乘地铁1号线,到倪家桥站下,A出口向前走300米斜对面即可。
火车东站至沼气所:成都火车东站出口乘地铁2号线,到天府广场站转乘地铁1号线,倪家桥站下,A出口向前走300米斜对面即可。
双流机场至沼气所:机场乘坐机场专线1号线至美领馆站25分钟左右(10元),前行250米。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以上条款解释权在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科研处。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招生工作小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