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有关要求,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高复试质量,选拔合格生源,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沼气科学研究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进一步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突出对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复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
组 长:李谦
副组长:邓宇
成 员:蔡萍、胡国全、王超(纪检) 、张敏
2.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邓宇
副组长:邓良伟
成 员:梅自力、何明雄、承 磊、程静思、邱坤
负责:
(1)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2)组织命制复试题目,负责复试题目的保密工作。
(3)实施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3.复试工作制度
(1)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所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利和责任,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复试、录取工作由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
(2)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所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为配合研究生院做好监督和巡视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院本所的复试时间。
(3)安全保密制度。研究生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研究所将加强对本单位复试试题的命制和保管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同事试卷将密封评阅;确保考试复试笔试成绩公平、公正。
(4)信息公布制度。在本所网站上及时公布拟录取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复试内容和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等)等信息,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工作办法公布时间、方式
复试工作办法即日起在中国沼气网和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所网公布。
2.复试教师及复试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集中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由纪委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可直接向科研处或纪委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四、复试具体安排和工作环节
1. 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本所今年招生分数线参照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标准、且总分满足我所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复试比例
我所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3. 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将音像资料自行保存三年,同时复试过程要有文字记录,复试答卷、复试现场记录、名次排序等不得更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要有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
(1)复试的内容
复试原则上不指定参考书,以大学本科教材为主要参考资料,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的整体把握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包含一定分值的专业外语笔试内容,占复试成绩的5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英语测试(主要为听力和口语,占复试成绩的20%) :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事件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程序:
复试时间:2016年3月28日-3月30日
复试地点: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复试程序:
2016年3月28日
全天报到,地点: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C座科研开发处(1-03房间)
由科研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以备上交。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网上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红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⑧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016年3月29日
上午: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组织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下午:专业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工程类 环境工程 理学 微生物学(含一定分值的专业外语笔试内容)
考试地点:所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2016年3月30日
上午: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考生的作答情况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面试地点: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调剂程序
1.调剂要求
①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拟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统考科目相同,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②总分300分以上,原则上单科成绩要高于2016年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5分以上;③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者优先。
2.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到我所的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考生应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招生办公室筛选合格的考生可由研究所通知复试。未填报调剂系统及未经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复试。
六、录取原则
①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差额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②复试成绩加权后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③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研究所的拟录取名单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两天内将有关复试和拟录取消息在中国沼气网和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所网公布,对因招生计划有限无法录取或安排复试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进行调剂。
④2016年我所继续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的招生方式。
主持国家重点课题、经费充足、进入我院“优博论文培育计划”的导师具有选择学生的优先权;未在研究生院进行备案的导师不得招生。
七、考生接待电话
科研处电话:028-85260330
纪委监察室电话:028-85230685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监督电话:010-62162692
沼气科学研究所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下载: 附件.docx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