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要求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17〕39号)的精神,特制定我所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35号)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为我所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进一步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监督和约束,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复试办法,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
组 长:蔡 萍
成 员:邓 宇、胡国全、王超(纪检) 、张 敏
2.专家复试小组
组 长:邓 宇
成 员:邓良伟、张 敏、施国中、雷云辉、程静思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包括:
(1) 组织命制复试题目,负责复试题目的保密工作;
(2) 实施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3.复试工作制度
(1) 明确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所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配合研究生院做好监督和巡视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院本所的复试时间;
(3) 严格实行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复试试题的命制和保管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同时试卷采取密封评阅,确保考生复试笔试成绩公平、公正;
(4) 信息公布制度。在本所的网站上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复试内容和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等)等信息,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复试具体安排和工作环节
1.复试分数线
2017年按中国农业科学院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成绩 |
统招生 |
43 |
60 |
60 |
165 |
2.复试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低于为1:1.2。
(1)复试形式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注重研究生培养潜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笔试试题及试卷批阅必须密封进行,确保笔试环节的公平、公正。
(2)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核、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考核。
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包括考生学术潜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科研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口语及听力占20%;专业知识考核(考核小组由考生报考导师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群体组成,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人;考核形式为面试)占30%,综合面试占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安排:
复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4月25日
复试地点: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2017年4月24日
上午8:30资格审查(地点:沼气所C座103房间)由科研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重点核查考生的报考材料: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②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③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④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在读证明;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⑥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必须与原件大小一致);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500-3000字);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⑩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上午9:00体检(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下午14:30 专业知识考核(地点:沼气所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考核小组由考生报考导师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群体组成,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3人,考核形式为面试。
2017年4月25日
上午8:45 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沼气所所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其中综合面试中考生应向考核小组陈述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以及博士期间的研修计划。
四、录取原则
①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5∶5,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50%)和复试(占5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差额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②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③复试过程实行全程记录,复试答卷、复试现场记录、名次排序等不得更改,并随同录取名单一同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复试结果及时网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有关复试和拟录取信息将在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所网公布。
④复试时要认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录取专业上报后不得更改。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委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可直接向科研处或纪委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科研开发处电话:028-85260330
纪委监察室电话:028-85230685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010-82106766
沼气科学研究所
科研开发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