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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1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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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平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服务战略需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进一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管理严格、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做实做细考生复试管理和服务。

二、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总体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4月8日—17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暂定4月1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我所2026年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现场笔试。

(三)复试分数线

我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一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标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一志愿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名称

初试成绩

1

821016501701386

王崧

微生物学

政治:55,英语(一):62,化学(农):119,化学综合:103,总分339

2

821016511701424

柏晗钊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政治:61,英语(一):43,化学(农):117,化学综合:75,总分296

(五)复试程序

根据本所实际情况,我所复试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先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再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剂工作。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根据研究所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研究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3)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附件1);(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及复印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8)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9)“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10)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复印件。

2. 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复试名单

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一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中国农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30分,采取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生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24〕124号)执行。

②综合面试:满分6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考核小组将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除此之外,还重点考核考生的以下几个方面: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等。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分,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测试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

(4)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调剂工作

研究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须经“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研究生将按规定进行筛选。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及时通知考生。

四、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研究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日。

(三)五点要求

1.材料寄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至本单位科研处,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3.非全日制报考人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报考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全面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六不录一保护”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采取考生自行体检、寄送体检表的方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应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为避免漏项,请各位考生统一使用附件3的体检表。

六、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

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招生监督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研究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研究所将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本单位考生接待电话:028-85260330

本单位纪委监察举报电话:028-85230691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七、其他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八、研究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3号

联系人:邱老师  028-85260330

邮箱:biogaskyc@caas.cn

 

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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