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云南省农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云南省首座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保山市隆阳区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顺利完成后,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东方村沼气站内举行移交使用仪式,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孙海清、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所长李谦、云南省农业厅能源办主任周开联及相关主管部门人员出席仪式。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是2010 年农村沼气中央预算投资项目,也是云南省首座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项目由农业部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设计规划,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负责工程实施和调试运行。项目结合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项目采用中温发酵技术,安装太阳能热水循环系统为沼气发酵装置增温保温,发酵温度为35~37摄氏度。在良好的温度和发酵浓度环境下,现目前运行池容产气率为1.0立方米每天每立方发酵液。日处理农作物秸秆1.5吨,平均日产沼气400立方米。沼渣沼液提供给项目周边蔬菜大棚果树和农民种植使用。项目2012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2013年1月开始供气。项目建设总投资301.29万元,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日处理秸秆1.5吨,年产沼气21.9万立方米,以集中供气方式供应东方村村民小组360户农户使用。项目由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和东方村村民小组共同监督管理。
专家组及管理部门人员经过实地查看工程运行情况,在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总结汇报并查阅项目建设档案材料后,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试运行效果予以肯定。项目经费核算符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总体技术及工艺路线有所创新,完成了批复的建设任务,产生了较好的能源、环境、经济效益,达到验收要求。同时,验收组对项目的管护措施,技术培训,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综合利用运行模式和多元复合原料的探索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秸秆的焚烧问题,变废为宝,实现可再生能源,减少了面源污染,为周边农民减少生活燃料开支,为云南省利用秸秆制取沼气的规模化生产技术的应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